本溪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的方针与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编写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组建与调整。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全市实施产业基地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促进产业基地发展的政策,组织编制支持产业基地发展建设年度科技计划;负责协调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管理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负责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拟订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政策 ,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宣传、信息、评估、统计管理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拟订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与法规;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科技系统相关外事活动。负责科技创新宏观战略研究;负责以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制产学研合作计划。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编制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指导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督查全市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专利技术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管理和监督专利资金的使用,组织重大专利技术的实施,负责专利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知识产权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市政府管理本地区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处、政策法规处、国际合作处、知识产权处。机关编制26名,其中工勤编制2名。辖本溪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本溪市知识产权执法监察大队、本溪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本溪市生物医药工程技术中心、本溪市地震局5个事业单位。联系方式:地址: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编:117020 电话:024-42100900